各党委、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:
党校定于2018年9—10月举办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培训对象
各单位学生和教职工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,确定备案的发展对象。
2.培训地点
(1)盘旋路校区举办学生入党发展对象和教职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各1期。
(2)榆中校区举办学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。
3.组织管理
(1)党校在培训期间应认真执行有关规定,按照教学计划,严格要求,严格管理,并结合新时期特点和新形势要求开展相关教育活动,以保证培训取得实效。
(2)各中层党组织要安排本单位党务工作者参与部分培训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教学讨论和实践活动。培训期间,各单位要关心学员的学习情况,严格请假制度,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;要指定一名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学员担任领队,协助做好本单位本期学员培训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(3)2018年上半年参加培训,因请假未结业的学员,安排在本期培训班补课。
4.注意事项
(1)各中层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发展对象确定的实际情况选派学员。
(2)学员培训时间一般为双休日。各单位选派学员时应尽可能注意学员的学习时间不要与正常上课、考试发生冲突。培训班开班上课时间为开学第一、第二周的双休日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(3)培训中若由于客观原因,培训班上课时间临时调整为工作日晚上,导致个别单位学员因专业课冲突无法上课,可由学院统一出具请假证明。本次请假不计入规定请假范围,所缺课程由学院组织补课或学员自学,党校负责考察。
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19日前将参加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(见附件,按学员类别分别填写。)报送党校办公室(逸夫科学馆104房间,电话:8912190)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党校邮箱(lddx@lzu.edu.cn)。
附件: 1、学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
2、教职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
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
2018年7月11日